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寿宁县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省市县三级补助项目和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推动返乡入乡创业,根据省、市、县三级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和市委有关走闽东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决定精神,今年我县将继续推荐申报和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和三年内创业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寿宁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在寿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寿宁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级资助项目;已获得往年宁德市创业市级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市级资助项目。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寿宁籍)或毕业后十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0年1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寿宁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同时,高校毕业生本人(含在校生)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已获得往年县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县级资助项目;对符合申报省市县资助项目条件同时没有取得过资助的可同时申报。
(三)三年内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人员。
2.在寿宁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法定代表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相关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在寿宁创业的参加前两项评审,不参加初创三年项目评审。
二、申报材料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省、市资助项目评审的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寿宁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补助项目申报表》1份,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港澳台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4.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股东(自然人)出资情况表1份。
6.《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须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1份。
7.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三)三年内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1.初创三年内资助项目申报人提供《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附件1)。
2.创业有关材料: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3.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目录制作成册,资助项目申报表和创业项目计划书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工作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分为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个环节,已获得往年省级资助但未获得市级资助的申报人直接到现场申报。
1.网上申报(截止4月10日)。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注册”,进入“创业项目申报”。
2.现场申报(截止4月10日)。已获得往年省级资助,未获得市级资助的项目需现场申报,申报人提交《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到县人社局申报。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和三年内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全部为现场申报,申报人于4月30日前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到县人社局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后续工作说明。
申报资格审核阶段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项目评审阶段的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评审结果阶段的公示和资金拨付,这些环节按序时进度进行,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结果应用。
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额度3-1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县级资助额度1-8万元,县级补助项目评审与省市两级资助项目评审同步进行,参加2020年省、市级资助项目评审同时获得不同等次资助的,资助资金采取就高原则发放,发放原则是省加市级补助总额加县财政奖励1万元或县级资助加县财政奖励1万元。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额度3-10万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扶持大中专院校暨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2.做好项目申报。在疫情防控阶段,要广泛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创业的毕业生和返乡人员积极参与,切实做好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人社局将对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
3.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电话:5515239
E-mail:442308534@qq.com
联系地址: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原县政府大院内)
附件:1.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2.寿宁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
3.宁德市初创三年内市级资助项目申请表
4.申报目录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