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参保单位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审核办法》。参保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申请缓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如何操作?请关注以下问答。
1.问:满足什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参保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申请缓缴前连续三个月亏损且发不出工资。连续亏损时间最早从2020年1月算起,连续三个月亏损且发不出工资指连续三个月每月亏损且每月发不出工资。
2.问: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可以缓缴多长时间?
答:缓缴执行期限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
月,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缴齐。
3.问: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一)《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参保单位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二)参保单位连续三个月亏损说明材料(含能体现亏损情况的财务报表等)和连续三个月发不出工资说明材料(含最后一次正常发放工资情况、三个月发不出工资情况等);(三)参保单位若申请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需提交全体参保职工签名并按指纹确认同意缓缴的材料,或单位工会同意缓缴材料。
4.问:需要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缓缴申请手续?
答:参保单位向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申请,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在不同地区参保的,在各参保地分别提出所参加社会保险的缓缴申请。参保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转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5.问:在寿宁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单位申请缓缴社保费由哪里受理?
答: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寿宁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58号),电话:5515231; 失业保险可到寿宁县劳动就业中心窗口(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北凤巷2号)办理,电话:5522660。
受理方式:可邮寄材料或窗口柜面受理
相关表格下载:
1.《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参保单位
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 各地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参保单位缓
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