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9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7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109号)精神,结合我县2019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信息,我局开展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过认真评价、严格审核,全县共评价出守信单位35家。现将评价结果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相关部门根据闽人社文〔2016〕374号文,认真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
附件:《2019年度寿宁县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一览表(守信)》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