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宁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犀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 人社局转发〈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9〕264号)和《县人社局关于确定赖家洋和渡家洋村村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寿人社〔2019〕2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拨付2020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第二批补助经费给你们(具体详见附表)。
一、做好基层平台后续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数据库与基础台账建立更新、参保缴费与养老金发放、转移就业与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家庭调查摸底和帮扶等人社中心工作。要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二、指导辖区内平台建设单位,依照《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寿财资〔2017〕22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平台办公设备,并做好资产登记、管理、使用工作。
附件:寿宁县2020年基层平台第二批补助经费分配表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宁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寿宁县2020年基层平台第二批补助经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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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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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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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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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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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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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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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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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犀溪镇赖家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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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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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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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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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犀溪镇渡家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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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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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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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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