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一、机构职责
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县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和审核乡(镇)的街、路、巷、建制村、社区、自然村、片村名称的命名、更名。调处因行政区域界限而引发的有关问题,负责勘界成果资料管理,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负责福利彩票代销者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涉外和涉台、港、澳、侨的婚姻登记工作,协助推进婚俗改革。
(九)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三)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县民政局应当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努力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健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制度,推进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润滑社会关系。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在养老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在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与县医疗保障部门沟通协商医疗救助方面工作,参与拟定医疗方面的专项救助政策措施。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6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500
办公电话:0593-5522150
值班电话:0593-5509308
传 真:0593-5509309
信访热线:0593-5522150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5509305、0593-5522150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snmzj5522@163.com
咨询服务:
(一)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民政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5580639
3.地址: 寿宁县胜利街12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厅32号民政局窗口
(二)寿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5511023
3.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60号
三、领导简介
兰 州(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叶允全(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精神文明、扫黑除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效能办、福利慈善、五保、低保、区划勘界工作。
叶志诚(党组成员、副局长、老区办主任):负责老区办工作、分管基层政权工作。
曾良瑞(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和执法、行政审核审批、审改、社会志愿服务、社会事务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林光茂(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涂必满(副主任科员、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分管财务室、救灾、社会救助、临时救助、精准扶贫、儿童福利、养老补短板、12345平台、接待室工作。
刘时钦(副主任科员):协管老区办工作,分管社区建设工作。
周道财(副科干部):分管计划生育、消防、禁毒、安全生产、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陵园管理处、福利中心、光荣院(福利院)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信访、党建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593-5522150,传 真:0593-5509309)
2.计划财务股。拟订并组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市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联系电话:0593-5511015)
3.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审核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电话:0593-5580639)
4.养老、儿童和慈善福利股。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负责福利彩票代销者监督和管理。(联系电话:0593-5509302)
5.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联系电话:0593-5511310)
6.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股。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县内各级行政区需报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负责对县内行政区域界限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勘界成果资金的管理,创建平安边界。(联系电话:0593-5511310)
7.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93-5511019)
8.老区工作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建设各级配套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联系县老区建设促进会。(联系电话:0593-5511568)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寿宁县救助管理站
单位类别:财政核拨
负责人:涂必满
联系方式:138****6596
邮编:355500
电话:5509302
单位职责:为救助管理工作提供服务;接收转送流浪乞讨人员,负责全县救助管理。
2.寿宁县殡葬管理所
单位类别:经费自给
负责人:涂必满
联系方式:138****6596
邮编:355500
电话:5509302
单位职责: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提供殡仪服务。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遗体处置服务。
3.寿宁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
单位类别:财政核拨
负责人:黄昌州
联系方式:138****6898
邮编:355500
电话:5511019
单位职责: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约束殡葬行为;监督管理辖区内殡葬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管理辖区内有关单位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等。
4.寿宁县光荣院(社会福利院)
单位类别:财政核拨
负责人:陈美容
联系方式:189****1497
邮编:355500
电话:5522871
单位职责: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孤老红军、烈属收养,“三无”老人收养。
5.寿宁县民政局低保管理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核拨
负责人:叶建平
联系方式:152****8826
邮编:355500
电话:5509301
单位职责: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推进小康社会全面建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抵制、落实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工作,掌握低保对象情况,分配管理省补助金和县最低生活保障金。
6.寿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单位类别:财政核拨
负责人:张向伟
联系方式:180****5968
邮编:355500
电话:5511023
单位职责: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涉外和涉台、港、澳、侨的婚姻登记工作,协助推进婚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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