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县公安局是全县公安工作的组织指挥机构和治安行政管理、刑事案件侦破的执勤实战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以及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公安保卫任务。
2、研究和探索公安工作改革,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推进公安队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3、掌控全县敌情、社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情况,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信息和对策。
4、负责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等各种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做好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的工作。
6、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街道社区的巡逻防控,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打击现行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7、依法行使公安执法权,负责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8、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保卫组织、保安队伍建设。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来寿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10、依法行使对监管场所的管理权和监督权。
11、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2、管理全县公安科技和公安通讯网络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系统、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侦查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规划和公安经费使用管理,提供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服务。
14、指导协调武警内卫、消防救援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区政府大楼梦龙街16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冬)(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500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89
(一)寿宁县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5508803
3.地址:寿宁县城南路19号
(二)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驾管中队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5522498
3.地址:寿宁县城南路19号
(三)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5524179
3.地址:寿宁县东区阳光水岸D141号
三、领导简介
1. 许 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男,福建周宁人,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四级高级警长。
2.魏小溪(党委副书记、政委),男,福建古田人,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四级高级警长。
3.林 平(党委委员、副局长),男,福建福清人,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四级高级警长。
4.郭尧树(党委委员、副局长),男,福建寿宁人,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四级高级警长。
5.何 平(党委委员、副局长),男,福建寿宁人,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四级高级警长。
6.刘进勤(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男,福建寿宁人,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二级警长。
7.詹炳生(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主任、政工室主任),男,福建寿宁人,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四级高级警长。
8.郭登峰(党委委员、副局长、治安维稳部主任),男,福建寿宁人,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警长。
9.叶光海(党委委员、刑事侦查部主任、刑侦大队大队长),男,福建寿宁人,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二级警长。
四、机构设置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情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县级公安机关指挥情报中心是同级公安机关的指挥部门,代表本级公安机关领导行使指挥权。负责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归口管理工作;接报和掌握全县重大敌情、社情、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重大治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动态信息,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上报;负责对重大敌情、社情及其他动态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110接处警的勤务检查;部署、指挥本县重大设卡、堵截、协查、通缉等紧急活动;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确保联动工作有序高效运作;负责对接处警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通报,为社会治安防控提供预警信息;负责各单位处警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的管理、规划、指导、考核和奖惩;及时收集、审核、研判、传递(报送)各类信息;收集和掌握全县各类社会动态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积极沟通与周边公安机关的信息协作。负责做好跨区域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局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和其他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组织、安排全局性会议;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局内机要文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送阅;负责管理全局印章的使用;负责案(事)件、灾害事故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局档案的阅卷、归档、保管工作,负责密码与通信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和金盾工程建设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搜集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研究拟定对策及时处置、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国内安全的活动;侦办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类案(事)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物建、指挥秘密力量,开展隐蔽对敌工作;指导、承办宗教、民族、特殊领域、文化社科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高考、中考等国家级考试安全保卫,并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指导派出所国内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制定刑事侦查工作对策;负责和处置劫持人质、爆炸、反恐怖等犯罪案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追捕逃犯;建立、发展、管理、使用刑事特情、营业据点和收集刑事犯罪情报;开展刑事犯罪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刑事技术各种手段为侦查、破案服务。指导或者协助其他警种开展刑事侦查工作。
负责全县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侦查工作;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预防、制止和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正确运用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与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开展信息网络领域的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制定本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4、治安大队(加挂“寿宁县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全县治安动态,研究、制定全县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和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组织指挥侦办跨乡镇、县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参与全县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核材料等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及参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公安保卫工作。
负责全县人口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措施;负责指导派出所常住人口登记、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办理全县年度人口数据汇总、分析;指导选民资格审查、征兵政审工作;指导辖区内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监督和管理全县居民身份证制作。
5、交通警察大队(加挂“寿宁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牌子)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法对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协助处理特大交通事故;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和年审、考试发证工作以及日常各项业务管理及安全教育,负责机动车教练员、考试员发证及驾驶员有关证、卡、表的制作发放;负责规划驾驶员考试场的设置、布局;根据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办理部分车辆管理业务;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6、法制大队(加挂“寿宁县公安局信访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检查、监督公安执法情况;负责审核本局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核;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公安法制调研、法制宣传和民警法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经济侦查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本县和跨县以及上级交办的各类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协助县外公安机关侦缉涉及我县的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8、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对入境本县的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同胞管理,负责办理本县公民因私出国(境)上报审核工作;参与处理涉外案(事)件;负责境外驻本县机构,三资企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外管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9、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监控和侦控工作;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机关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产品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研究和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查处计算机犯罪案件。
10、巡特警反恐大队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参与处置暴力性犯罪;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参与处置大规模流氓兹扰等治安案件;参与处置对抗性的群体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承担县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队伍的组织工作。
11、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订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协调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直接侦办本县和跨县以及上级交办的走私、贩毒、运输、制造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缉捕毒品犯罪嫌疑人;布建缉毒隐蔽力量,收集、分析、查证毒品犯罪情况线索;协助现外公安机关侦缉涉及我县的毒品案件及嫌疑人;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禁吸戒毒、尽种铲毒及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森林警察大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森林法》赋予的相关法律职责;负责查处寿宁县辖区内森林和野生动植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防火宣传等工作;指导景山森林派出所工作。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室
负责全县公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改革和探索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抓好《内务条令》、《训练条令》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人事管理、警衔管理、民警福利和表彰奖励、考评考核工作;组织政治学习和教育培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推动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负责党组会议的会务及党务、共青团、妇联、计生、工会、见义勇为等工作。
负责收集审核本县公安机关典型信息材料;编写政工简报;加强宣传报道,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给的在指定媒体上的宣传报道任务;负责处置并消除公安机关形象危机问题。
负责办理本县公安民警的离退休手续;负责县局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管理和服务;适时安排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落实各项待遇等老干部工作。
2、警务保障室
负责本局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本局业务经费及其他专款进行管理;制定公安经费物资装备的管理使用计划;负责对公安装备、被装的购置、调拨;对各部门、各警种公安业务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统筹本局财务、车辆、基建和接待等勤务保障工作。
3、监察室(加挂“寿宁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寿宁县公安局审计室”牌子)
负责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督察条例》、《审计法》和派驻机关的要求履行职责。
负责对本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县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受理检举、控告案件。
(三)派出所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实施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民爆物品以及淫秽物品的管理,预防和发现刑事犯罪,保护案(事)件现场,参与对刑事案件的侦破;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维护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农村(社区)警务室、治保组织、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村的建设,负责辖区常住人口户籍管理,对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等进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口统计工作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负责年度人口数据汇总;负责对违法青年的帮教工作。派出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全县共设鳌阳、斜滩、南阳、武曲、犀溪、清源、竹管垅、凤阳、托溪、平溪、芹洋、大安、坑底、下党等14个派出所
(四)看守所
负责对犯人和犯罪嫌疑人的看守管理工作。加强监所安全防范管理,执行看守规章制度,防止在押人员暴狱、闹事、自杀、逃跑等事故的发生;负责抓好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看守所业务经费及其它专款的管理工作;负责看守所财务、车辆、基建、医疗器械等管理工作。
(五)拘留所
负责对被治安拘留违法人员的看管工作。加强监所安全防范管理;负责被拘留的违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掌握监所动态,防止被拘留人员逃跑、行凶、自杀、哄闹等事件发生;负责抓好被拘留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