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电商办〔2019〕7号
寿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
为推进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工作,特制定《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寿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
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促进寿宁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现对相关产业的精准奖补帮扶,依照《寿宁县支持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的试行办法》(寿电商组〔2018〕1号文,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县电子商务示范县专项资金安排,现编制《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体
根据《办法》,被认定为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企业)的合作社(企业)。
二、申报流程
(一)预先报备阶段。2019年4月26日前,示范合作社填写《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报备表》(附件1),通过乡镇向县电商办预先报备,实行一项目一报备。
(二)项目建设阶段。完成报备后,原则上应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报备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申报指南》的申报要求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加盖骑缝章),通过乡镇报送至县电商办。
(三)评审公示阶段。县电商办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等部门对项目开展评审,并确定扶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拨奖励补助资金。
三、申报要求
申报奖补的合作社或公司,应填写《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2),附在所递交的通用材料及其他材料之前,其中通用材料指申报奖补的合作社或公司都应提供的材料,其他材料指合作社或公司按照《申报指南》中对应的申报奖补项目分别应提供的材料。
(一)通用材料
□寿宁县示范合作社项目补助申请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
(二)支持内容、标准及材料要求
1.支持示范合作社开展产品分级、标准化、品质控制、原产地注册、生产许可、质量认证、品牌培育、信息追溯等供应链体系建设。(对应《办法》帮扶政策第一条)
补助对象为2019年度内新建的上述项目。补助标准为项目建设总投入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建设相关发票(复印件)
2.支持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等基础设施短板(对应《办法》帮扶政策第二条)
①蔬果冷藏库
补助对象2019年度内新建的项目。补助标准为项目建设总投入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相关发票(复印件)
②初加工设备
补助对象为2019年度新购置的农产品初加工设备(该初加工设备需用于支持农产品上行)。补助标准为购置设备总投入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初加工设备购置相关佐证材料
□初加工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3.支持开展产品文创设计、包装设计、视频拍摄;支持举办采摘节、旅游节、扶贫帮扶等促销活动;支持推动O2O展示中心建设。(对应《办法》帮扶政策第四条)
①文创设计、包装设计、视频拍摄类项目。补助对象为2019年度内新建的项目。补助标准为项目建设总投入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建设相关发票(复印件)
②采摘节、旅游节类营销活动项目(该类项目需示范合作社主办或承办)。补助对象为2019年度内新建的项目。补助标准为项目建设总投入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建设相关发票(复印件)
③O2O展示中心项目。补助对象为2019年度内新建的项目。补助标准为项目建设总投入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建设相关发票(复印件)
④带动精准扶贫户补助。根据2019年度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进行补助(该类项目指贫困户参与入股示范合作社年底获得分红或示范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就业),补助标准为投入总资金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带动贫困户的相关佐证材料
□向贫困户转账的相关凭证
⑤收购贫困户农产品补助。根据2019年度收购农产品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投入总资金的2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收购贫困户农产品的相关佐证材料
□向贫困户转账的相关凭证
4.鼓励示范合作社开发“下乡的味道”系列农产品,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允许授权使用“下乡的味道”品牌(茶叶产品的另外制定),并优先采购。对经认定的“下乡的味道”系列产品,给予示范合作社产品包装开版费补助。(对应《办法》帮扶政策第六条)
补助对象为2019年度内新开版的包装项目。补助标准为项目总投入的30%,最多不超过10万元。
□项目建设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建设相关发票(复印件)
5.支持通过网络销售本地产品和服务的,网上年销售额(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金额为准)超过5万元的(含5万元),按照销售额的5%给予奖励;销售产品经认定为“下乡的味道”公共品牌系列产品和服务的,再加奖5%。(对应《办法》帮扶政策第七条)
奖励范围以2019年度的网络销售累计总额为准。
□网络销售信息、网络交易量、交易额等后台截图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的行为,县工信局、电商办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外,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有《申报指南》的最终解释权。
(三)本指南及附件相关申报材料可从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进农村”专栏中下载,网址:http://www.fjsn.gov.cn。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陈卫琴
联系电话:0593-2170582
附件:1.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报备表
2.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补助申请表
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附件1
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
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报备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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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单位: |
(盖章)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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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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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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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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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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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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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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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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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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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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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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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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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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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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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企业)所在乡镇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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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电商办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
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补助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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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盖章)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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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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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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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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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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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姓名 |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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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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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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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企业)所在乡镇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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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电商办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
我单位严格按照寿宁县电商办制定的《寿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合作社支持创建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及真实性作出保证,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将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寿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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