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人社〔2019〕17号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立
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机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人才方面的决策部署,加强实施乡村人才振兴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共寿宁县委关于成立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寿委〔2018〕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 平 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张恒贵 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吴建斌 县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
李式夏 县卫健局副局长
蔡春海 县教育局副局长
温亦发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高宁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刘 钦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周道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刘松生 县文旅局副局长
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办公室主任为卓梦君,电话:0593—5528012。
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岗位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4日
抄送:县委人才办、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