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人社〔2019〕1号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19年春节期间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根据宁企薪联办〔2018〕10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将从现在起至2019年春节前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县劳动监察大队将予以立案调查,对存在拖欠行为且拒不改正的,我局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并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企业记入劳动保障违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向社会公布。要求各相关企业应提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杜绝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的发生。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