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东部新区二期
开发建设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为切实发挥寿宁县城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功能和作用,改善城区功能布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东区二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东区一期开发经验和我县实际,我中心起草了《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东部新区二期开发建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通告》的主要目的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建设决策部署,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延伸和完善我县城市功能区域布局。做好东区二期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确保东区二期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力争通过3-5年努力,将东部片区打造成为山水交融、生态宜居、文化兴盛的现代新城。
二、《通告》的制定过程
本中心贯彻县委、县政府开发建设东区二期建设决策部署,结合东区一期开发经验和我县实际,细心进行现场调研,通过多轮与县住建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工作对接,对《通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修改。
三、《通告》的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是划定东区二期规划建设范围,二是确定东区二期规划建设范围内禁止行为,三是明确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职能部门及有关乡镇的工作职责,四是明确单位、个人违反《通告》的处理方式。
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