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政办〔2021〕17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寿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原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调整成立寿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张成慧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许 丰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龚郑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俊曦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曾凤伟 县应急局局长
刘黎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人
梅春强 县发改局局长
吴光淮 县教育局局长
郭寿兴 县工信局局长
郭登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兰 州 县民政局局长
蔡小颖 县司法局局长
龚刘攀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叶允尧 县人社局局长
缪仕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卢 莹 县住建局局长
吴 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丛冰 县水利局局长
王明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邢榕平 县文旅局局长
何沝清 县卫健局局长
叶树邦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叶成群 县林业局局长
龚旺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茂辉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郑毅雄 县民宗局局长
刘正明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刘进渭 县水务公司总经理
徐光永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张俊曦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定期组织抽调各部门成员开展联合督导、集中检查、工作调研,实行实体化运作。
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本县消防工作情况的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本县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全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六)提请县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负责具体实施;
(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专题和事项。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应当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