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政文〔2020〕96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
新城屠宰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寿宁县新城屠宰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请示》(寿城投〔2020〕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委托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寿宁县新城屠宰场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你公司会同鳌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切实落实征地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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