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政文〔2020〕95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武曲镇大韩等7个村
2015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变更的批复
武曲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寿宁县武曲镇大韩等7个村2015年旧村复垦项目变更的请示》(寿武政〔2020〕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武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
二、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旧村复垦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5〕179号)和《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国土资〔2014〕536号)的要求,本着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进行确定,同意将该项目进行变更调整。项目变更后规模面积23.42亩,新增耕地23.42亩,新增增减挂钩指标23.42亩。
三、项目变更后主要工程量情况
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除废料外运5306.08m3,基础清理渣土外运4077.4m3,田内土方平整1042.9m3,保水层土方夯填1039.02m3,客土回填1385.36m3,田埂修筑305.34m3,新建田坎33m,增施有机肥23420公斤。
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砼排灌渠12条1164m,放水口40个,灌溉跌水41个,灌溉涵洞1个。
四、项目变更后预算情况
本项目共需资金267.7万元,其中拆旧区整理复垦费用45.68万元,拆迁补偿费用84.05万元,货币安置费用95.31万元,其它费用12.92万元,不可预见费用1.76万元,项目管理费用23.42万元,项目后期管护费用0.35万元,土壤改良费用4.21万元。
五、你镇必须严格按变更后的范围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