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政文〔2021〕81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寿宁县城区
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全体市民国防意识和人民防空观念,检验寿宁县城区防空警报的可靠性,确保战时防空及平时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于2021年7月13日,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时间为7月13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连续3分钟。每次警报间隔时间2分钟。届时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的识别。
特此通告。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