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5100-0301-2021-00770 | 文号 | 寿政办〔2021〕39号 |
发布机构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1-09-17 |
标题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5100-0301-2021-00770 | ||
文号 | 寿政办〔2021〕39号 | ||
发布机构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21-09-17 | ||
标题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寿政办〔2021〕39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重点
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寿宁县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寿宁县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争取实现以点带面,确保“十四五”起好局、“寿宁篇章”开好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攻坚时间
2021年9月至12月底。
二、任务目标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共梳理出五项重点工作专项攻坚行动,下一步,还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其他重点工作专项攻坚行动。
(一)开展“三比三赛”活动百日攻坚行动。破解一批项目前期报批、安征迁、筹融资等问题,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确保“三比三赛”活动实现全年预期目标。
(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落实53项影响寿宁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18个主要指标的整体水平,其中:配合推进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获得信贷、劳动力市场监管等4个指标达到全省靠前乃至全国一流水平。
(三)开展加快推进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年底前“寿宁恒兆创业园”基本建成投用、“犀溪际武汽摩装备小微园”动工建设的目标任务。
(四)开展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1.2021年8月前“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涉及耕地的违法用地问题328宗,年底前务必全部处置到位。2.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1宗问题,确保在2022年2月2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3.2019年至2021年8月部卫片涉及的伪变化图斑需逐宗核实,是否改变用途,存在违法行为的图斑于2021年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五)开展抓征迁交净地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完成5个片区68.05亩安征迁任务,并做好安置补偿协议签订、青苗理赔、地面清表、围墙建设等工作,确保净地交付。
三、工作机制
攻坚行动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
一个专项攻坚,一个工作专班。每个专项攻坚都有一个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攻坚目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攻坚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
一个专项攻坚,一份任务清单。每个专项攻坚都列出攻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攻坚目标,实行逐项攻坚、对账销号。
一个专项攻坚,一套工作制度。每个专项攻坚均明确推进措施,建立开展沟通、督查、通报等制度,推动工作提质进位。
一个专项攻坚,一种考评办法。每个专项攻坚都制定考评办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攻坚任务与绩效考核挂钩,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要将其作为衡量干部在推动宁德发展及谱写“寿宁篇章”中责任与担当意识的标尺;要将攻坚行动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冲刺年度目标,确保今年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攻坚行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时间节点,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是强化督促考评。各攻坚领导小组要建立激励考核和专项督查机制,定期通报各乡镇各部门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督查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及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作为、推动不及时的坚决予以严肃问责。
四是营造攻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报道,重点宣传在攻坚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经验成效,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形成全力冲刺年度目标的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1.寿宁县“三比三赛”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2.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3.寿宁县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4.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方案
5.寿宁县抓征迁交净地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1
寿宁县“三比三赛”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三比三赛”活动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上下联动,着眼提质增效,加快推动一批存在“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的项目建设进度,推动“三比三赛”活动实现全年预期目标。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攻坚行动,破解一批项目前期报批、安征迁、筹融资等问题,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实施。目前,先下达9月份攻坚任务。10月、11月攻坚任务将根据上月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另行下达,确保实现“三比三赛”活动年度目标(详见附件1-1):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②24个市级在建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9.8亿元以上;③全年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09个以上,其中:谋划项目20个,签约30个,开工项目30个,投产项目27个,增资项目2个;④完成16个在建市重点项目和3个预备市重点项目所涉及的前期报批任务;⑤28个项目筹措到位资金18.05亿元,⑥7个涉及安征迁任务的省市重点项目,完成安征迁任务181.12亩。
9月份攻坚重点分为四类:①1-8月应开未开及9月计划开工项目共计1个(附件1-2);②1-8月建设进度滞后或资金支出滞后项目共计4个(附件1-3);③扣除前面两类项目后,1-8月存在前期报批、安征迁、筹融资问题但未滞后的项目及9月份要完成前期报批、安征迁、筹融资节点目标任务的项目共计2个(附件1-4);④“五个一批”项目当中,武曲镇、斜滩镇、芹洋乡、坑底乡争取9月、最迟10月实现新增开工项目“0”的突破,下党乡9月完成一个投产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协调推进。寿宁县“三比三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要对照专项攻坚任务清单,精准掌握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分类别、分权限、分层级予以协调推进,确保项目建设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
(二)破解项目制约难题。各乡镇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要把破解项目安征迁、前期报批、筹融资难题摆在首要位置,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挂图作战、交叉推进,切实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三)强化项目调度汇总。完善攻坚项目进展情况调度汇总制度,对专项攻坚项目实行“一周一调度协调,一周一汇总通报”。县前期报批组、安征迁推进组、筹融资保障组要坚持每周调度协调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将调度情况报送县“三比三赛”综合督查组汇总通报。
(四)动态调整攻坚项目。对攻坚行动项目按月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分别于10月初、11月初对应开未开和投资进度滞后项目、当月计划开工项目、第二批参照省重点项目、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等进行集中补充调整,进行滚动管理,接续攻坚。
四、结果运用
攻坚行动期间,将按月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所属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并兑现奖惩。每月攻坚项目按节点要求完成全部攻坚任务的,视为该项目完成当月攻坚任务(只要有1个节点任务未完成,视为本项目当月未完成攻坚任务)。
(一)加大惩处力度。未完成攻坚任务的,将在项目所在乡镇“三比三赛”活动考评中相应扣分,上不封顶,其中:未完成当月项目开工攻坚任务的(9月份开工攻坚任务见附件1-2)、未完成当月项目投资(支付)进度攻坚任务的【9月份投资(支付)进度攻坚任务见附件1-3】和未完成当月前期报批、安征迁、筹融资攻坚任务(9月份前期报批、安征迁、筹融资攻坚任务见附件1-4)的,单个项目在“三比三赛”活动年度考评总分中分别扣0.03分、0.03分和0.01分【同一项目在不同的攻坚月份未完成当月攻坚任务的,要重复扣分。比如,项目A在9月未完成当月开工攻坚任务,续列入10月开工攻坚项目库,在10月依旧未完成当月开工攻坚任务,则要扣0.06分,即9月份未完成开工攻坚任务的0.03分与10月份未完成开工攻坚任务的0.03分。】。
(二)鼓励提前开工。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以上开工的项目,每提前开工项目1个,在当季度“三比三赛”考评总分中加0.5分,上不封顶。比如,原计划在10月份开工的项目A提前到9月份开工,在三季度“三比三赛”考评总分中加0.5分。
(三)严禁弄虚作假。县“三比三赛”活动综合督查组将对各地攻坚情况开展随机督查,如发现未实质性开工、完成投资与现场进度不匹配等情况,将在“三比三赛”活动考评中予以扣分。
附件:1-1.2021年“三比三赛”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1-2.2021年“三比三赛”9月专项行动攻坚项目
开工任务表
1-3.2021年“三比三赛”9月专项行动攻坚项目
投资(支付)进度任务表
1-4.2021年“三比三赛”9月专项行动攻坚项目
前期报批、安征迁、融资任务表
附件1-1
寿宁县2021年“三比三赛”百日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序 |
单位 名称 |
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情况(万元) |
“三比”项目(个) |
前期报批(个) |
安征迁(个) |
筹融资(万元) |
|||||||||||
1-8月完成投资量 |
完成年度计划占比(%) |
9-12月需完成情况 |
9-12月需完成签约数 |
9-12月需完成开工数 |
9-12月需完成投产数 |
项目任务计划 |
1-8月完成数 |
9-12月需完成数 |
项目 |
完成个数 |
9-12月需完成数 |
筹融资目标任务 |
1-8月到位资金 |
9-12月需到位资金 |
|||
全县 |
337028 |
73% |
123884 |
6 |
12 |
3 |
19 |
10 |
9 |
33 |
24 |
9 |
475868 |
326161 |
149707 |
||
1 |
鳌阳镇 |
59281 |
71% |
24631 |
0 |
2 |
1 |
6 |
1 |
5 |
11 |
10 |
1 |
71672 |
38937 |
32735 |
|
2 |
南阳镇 |
94670 |
77% |
28037 |
0 |
0 |
0 |
9 |
5 |
4 |
1 |
1 |
0 |
134707 |
93255 |
41452 |
|
3 |
犀溪镇 |
36854 |
73% |
13608 |
2 |
3 |
0 |
1 |
1 |
0 |
1 |
1 |
0 |
56862 |
37944 |
18918 |
|
4 |
武曲镇 |
14758 |
68% |
6860 |
0 |
2 |
1 |
0 |
0 |
0 |
1 |
0 |
1 |
22618 |
15814 |
6804 |
|
5 |
斜滩镇 |
6100 |
69% |
2790 |
1 |
2 |
1 |
0 |
0 |
0 |
1 |
1 |
0 |
9990 |
5371 |
4619 |
|
6 |
平溪镇 |
9520 |
71% |
3920 |
1 |
0 |
1 |
1 |
1 |
0 |
1 |
0 |
1 |
13440 |
8936 |
4504 |
|
7 |
凤阳镇 |
14148 |
67% |
7062 |
0 |
0 |
2 |
1 |
1 |
0 |
2 |
1 |
1 |
21610 |
16516 |
5094 |
|
8 |
清源镇 |
27642 |
77% |
8178 |
1 |
0 |
0 |
0 |
0 |
0 |
3 |
3 |
0 |
35780 |
27645 |
8135 |
|
9 |
下党乡 |
10000 |
78% |
2790 |
1 |
0 |
0 |
1 |
1 |
0 |
1 |
1 |
0 |
14766 |
13125 |
1641 |
|
10 |
托溪乡 |
11015 |
78% |
3085 |
0 |
2 |
0 |
0 |
0 |
0 |
2 |
0 |
2 |
14600 |
11450 |
3150 |
|
11 |
芹洋乡 |
12723 |
69% |
5757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22880 |
16713 |
6167 |
|
12 |
大安乡 |
12596 |
71% |
5104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2 |
14160 |
11503 |
2657 |
|
13 |
坑底乡 |
9301 |
67% |
4609 |
0 |
2 |
0 |
0 |
0 |
0 |
1 |
1 |
0 |
16910 |
11982 |
4928 |
|
14 |
竹管垅乡 |
18420 |
71% |
7453 |
0 |
2 |
0 |
0 |
0 |
0 |
6 |
5 |
1 |
25873 |
16970 |
8903 |
附件1-2 |
|
|
|
|
|
|
|
|
|
|
|
2021年“三比三赛”9月专项行动攻坚项目开工任务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2021年工作目标 |
9月攻坚任务 |
建设单位 |
属地责任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
完成安征迁面积(亩) |
解决融 |
完成债券 |
开工 |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计划开工月份 |
||||||||||
寿宁县(1个) |
13796 |
2000 |
|
0 |
0 |
100 |
|
|
|
|
|
1 |
寿宁县新城屠宰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13796 |
2000 |
9月 |
0 |
0 |
100 |
○ |
寿宁县城乡投资 |
鳌阳镇政府 |
工信局 |
备注:1.项目开工认定标准:需完成安征迁、土地报批,签订施工合同,提供现场施工相片。 |
附件1-3 |
|
|
|
|
|
|
|
|
|
|
|
|
|
2021年“三比三赛”9月专项行动攻坚项目投资(支付)进度任务表 |
|||||||||||||
序号 |
|
总投资 |
2021年度 |
9月攻坚任务 |
建设单位 |
属地责任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
前期报批问题 |
完成安征迁面积(亩) |
完成债券支出金额 |
1-9月完成投资 (万元) |
||||||||||
用地报批 |
用林报批 |
施工 |
其他 |
||||||||||
寿宁县(2个) |
131530 |
18530 |
|
|
|
|
0 |
2000 |
13900 |
|
|
|
|
1 |
寿宁县大韩矿泉水开发项目 |
35000 |
6930 |
— |
— |
— |
○ |
— |
— |
5200 |
宁德思凯饮品有限公司 |
武曲镇政府 |
工信局 |
2 |
★宁德锆镁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
96530 |
11600 |
— |
— |
— |
— |
— |
2000 |
8700 |
南阳镇人民政府 |
南阳镇政府 |
工信局 |
3 |
寿宁县创联新材料塑料配件生产项目 |
14477 |
9793 |
|
|
|
加快场地强夯,争取开展厂房桩基工程建设。 |
|
|
7345 |
寿宁县创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阳镇政府 |
工信局 |
4 |
寿宁县锦鑫竹制品及玩具生产项目 |
10500 |
8100 |
|
|
|
加快场地强夯,争取开展厂房桩基工程建设。 |
|
|
6075 |
寿宁县锦鑫工艺品有限公司 |
南阳镇政府 |
工信局 |
备注:本表中“—”代表无此项任务,“○”代表需要完成此项任务。 |
|||||||||||||
附件1-4 |
|
|
|
|
|
|
|
|
|
|
|
|
|
2021年“三比三赛”9月专项行动攻坚项目前期报批、安征迁、融资任务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2021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9月攻坚任务 |
建设单位 |
属地责任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 |
||||||
前期报批问题 |
完成安征迁面积(亩) |
解决融 |
1-9月完 |
||||||||||
用地报批 |
用林报批 |
施工 |
其他 |
||||||||||
寿宁县(2个) |
85160 |
22500 |
|
|
|
|
|
|
16875 |
|
|
|
|
1 |
寿宁县东区中学二期 |
30170 |
6000 |
○ |
— |
— |
— |
— |
— |
4500 |
寿宁县教育局 |
鳌阳镇政府 |
教育局 |
2 |
★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 |
54990 |
16500 |
○ |
— |
— |
— |
— |
— |
12375 |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 |
鳌阳镇政府 |
水利局 |
备注:本表中“—”代表无此项任务,“○”代表需要完成此项任务。 |
附件2
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德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国家建立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先进地区的成熟经验,持续提升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出的宁德市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及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对标对表先进地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营造安商重商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一)任务安排
宁德市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任务清单列出的要求年内完成的53项任务。其中:47项任务已列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办〔2021〕32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71号)和市营商办《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1〕9号)等文件,新设任务6项。
(二)时间安排
1.攻坚落实阶段。2021年11月30日前,推动完成各项攻坚目标任务。
2.检验巩固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进一步巩固攻坚结果,争取在一些领域大胆尝试,率先形成经验,并做好市对县“营商环境指数”考核准备工作,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争先晋位。
(三)实现成效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落实53项涉及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18个主要指标的整体水平。其中:推进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获得信贷、劳动力市场监管等4个指标达到全市靠前乃至全省一流水平,14个中下水平指标拉近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附件2-1),负责本次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目标。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对接落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调度。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组前往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督促各项攻坚任务有序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对应指标的牵头调度工作,及时汇总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周四下班前向县营商办报送本指标推进情况以便汇总上报市营商办。县营商办定期通报每月最新进展及督查情况。
(四)及时总结推广。县营商办要深入一线,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加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的宣传与推广力度,进一步激发各部门争创优质营商环境工作热情。
四、结果运用
攻坚行动结束后,将对各部门攻坚情况进行专项考评。考评得分计入“营商环境指数”绩效分(按总分100分计算)。
(一)要求年内完成的47项任务:未完成的,每项对牵头单位扣3分,对责任单位扣2分;部分完成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二)新设的6项攻坚任务:攻坚期间完成任务的,每项对牵头单位加3分,对责任单位加2分;部分完成的,按权重给予加分。
(三)在10月31日前提前完成攻坚任务的,每项对牵头单位加1分,对责任单位加0.5分。
附件:2-1.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
2-2.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任务清单
2-3.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任务周报表
附件2-1
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傅 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寿兴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王春晖 县效能办负责人
刘爱萍 县发改局副局长
叶允平 县行管委副主任
刘祖斌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卢渊忠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国雄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月彬 县工信局副局长
张恒贵 县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晓东 县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依托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副局长刘爱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附件2-2 |
|
|
|
|
|
||||||||||||||||||||||||
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任务清单 |
|||||||||||||||||||||||||||||
序号 |
指标 |
2021年百日攻坚计划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
目标 |
主要措施 |
9月-11月攻坚计划 |
|||||||||||||||||||||||||||
1 |
一、开办 企业 |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全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
1.全部完成涉及县级市场监管领域的证照分离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
|||||||||||||||||||||||
2 |
二、办理 建筑许可 |
减免办理费用 |
▲减免简易低风险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费 |
《宁德市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实现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免收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费。 |
县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改办)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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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压减时间,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审批时间减至50个工作日内 |
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
全面落实《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 |
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水利局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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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并联审批;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前,实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后,即予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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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获得 电力 |
优化流程,将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3个,全面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 |
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破路行政审批分别压缩至3个、5个工作日内。 |
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水、电、气、通讯等市政工程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工作的通知》,实现低、高压破路审批压缩至3个、5个工作日内,低压200米内破路实现备案制。 |
县城市管理局 |
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国网寿宁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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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探索告知承诺制、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破路审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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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高供电可靠性 |
开展不满足N-1线路梳理,推进薄弱地区的网架项目储备,开展过重载设备的测温测荷工作,实施设备精益化运维管理。强化抢修工单分析研判,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 |
完成14条不满足N-1线路储备,完成3台过重载台区改造,完成2台低电压台区改造,完成6台过重载台区项目储备。 |
国网寿宁 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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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控计划停电,全面开展业扩不停电作业,扩大中低压带电作业范围,提高业扩带电接火率至99%。 |
加强不停电作业能力,提高低电压带电作业率,学习旁路带电等新技能。 |
国网寿宁 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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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获得 用水用气 |
降低用水成本,清理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 |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
1.建立工作机制,对供水企业不定期开展督查。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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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水报装时间减至7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减至7个工作日 |
▲压缩用水包装时间,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户,供水企业接收到包装信息后分别在1个、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分别在1个、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通水。 |
1.实现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户,供水企业接收到报装信息后分别在1个、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分别在1个、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通水。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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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压缩用气报装时间,燃气企业在接收到报装信息后分别在2个、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分别在3个、4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通气。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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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五、登记财产 |
优化企事业类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一窗受理”业务流程 |
市本级登记中心将存量房合同网签后置,缩短办结时限。 |
1.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对接。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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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压减时间,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减至3个工作日,企业间厂房、仓库类的转移登记压缩为即办件 |
▲完善自检规则,精简审查材料,开通企业间厂房、仓库类的转移登记绿色通道。 |
1.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减至3个工作日,企业间一般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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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六、纳税 |
加大服务力度以促进辖区内涉税中介行业规范发展 |
加大涉税中介培训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服务涉税中介的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助推行业发展。 |
1.举办涉税中介行业座谈会或培训至少1期以上。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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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七、跨境 贸易 |
优化进出口通关流程 |
对关区进口的大宗散货全面推行“船边直提,担保放行”,实现进口货物抵港即放,持续压缩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 |
对关区进口的大宗散货全面推行“船边直提,担保放行”,实现进口货物抵港即放,持续压缩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 |
县工信局 |
未涉及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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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优化基础设施 |
加快推进宁德保税物流中心(B型)报批建设。 |
开展办公楼区域桩基、周边道路区域排水板、堆载预压及库区桩基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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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八、办理 破产 |
优化流程,提升执行移送破产效率,简化破产程序 |
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 |
进一步完善“执转破”机制,在“执转破”基础上推广“立破”直通。立案审理中院指定破产案件3件,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 |
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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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探索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券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等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
建立简易破产案件审理合议庭,推行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券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等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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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九、办理 破产 |
压减时间,简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内 |
建立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效能,加快破产案件办理。 |
大力培训破产管理人,提高履职职能。充分利用破产案件智能系统,制订破产案件每案结案计划。简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内。 |
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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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府院联动”,化解破产处置难题 |
加快建立市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税收政策适用、核销、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产处置、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等破产处置瓶颈问题。 |
加强与税务局联动,协力推动破产财产分配。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化解破产处置难题。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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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十、获得 信贷 |
力争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达15% |
▲抓重点项目,促进信贷总量增长;抓农村生产要素融资创新,扩大农村信贷投放;抓结构优化,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
推动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达14.7%以上。 |
县金融办 |
人行寿宁县支行、寿宁银保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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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十、执行 合同 |
完善司法鉴定工作,降低司法鉴定成本 |
配合省司法通完善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配合市法院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价,规范司法鉴定行为。 |
县法院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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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 |
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服务能力 |
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证券期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政策。推动辖区调解组织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
进一步完善法官驻企业制度。建立诉非联动联络点,全方位调解投资者纠纷。 |
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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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
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多渠道就业 |
依托省人社厅开发共享用工系统,结合企业需求,通过省人社厅系统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就业渠道。 |
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大力推进企业培训,持续推进失业技能提升培训。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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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
执行年度占道经营整治方案,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规范管理,实现从业人员规范经营。 |
县人社局 |
县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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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十三、政府采购 |
加强平台建设,实现在线信用评价和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 |
实现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执业及信用情况在线评价,促进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提升专业化能力。 |
实现与省政府采购在线评价系统对接,做好运用工作。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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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开标、电子评审功能,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建设电子保函服务模块,推广使用保函缴交保证金。 |
实现与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建成宁德电子保函服务模块,推广使用保函缴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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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十三、政府采购 |
压减标书数量,降低投标成本 |
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减少简化纸质和证明材料。推行减免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排查纸质标书数量未简化问题。 |
推进代理机构全面执行宁财购〔2021〕14号,对存在纸质标书数量未简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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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十四、招标投标 |
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范本固化,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
县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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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推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范本固化。 |
县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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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广电子保函应用,降低投标成本 |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推广电子保函应用。 |
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 |
县行政服务 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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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十五、政务服务 |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
提升“政企直通车”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服务效能,各涉企单位定期向平台推送涉企政策、相关政务信息,为企业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惠企政策服务。 |
1.及时涉企政策。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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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十五、政务服务 |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
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事难办”反映窗口,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方面遇到的复杂事、难办事、困难事,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督办等各类服务。同时,依托该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完善政策兑现难点、堵点业务帮办代办机制。探索“上门办”主动服务。 |
设立“事难办”反映窗口,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实现“上门办”主动服务。依托企业直通车和“事难办”反映窗口,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信局、发改委(营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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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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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
集成优化政务网络和政务网站。 |
待全省网络整合方案出台后,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成优化政务网络和政务网站。 |
县发改局(数字经济股) |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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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拓展“互联网+”应用。 |
不断扩展“互联网+”应用。 |
县发改局(数字经济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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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十五、政务服务 |
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
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 |
推动100个以上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
县发改局 (审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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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十六、知识产权保护 |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集聚资源要素,增强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 |
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 |
配合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评审工作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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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加强“知创宁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向全市范围开展线上线下运营服务。 |
配合做好“知创宁德”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运营服务。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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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力 |
部署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管理效能的提升。 |
配合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开展,采取“线上培训+线下指导”的形式,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宣传覆盖面,助力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提升。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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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力 |
建立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专利预审业务,缩短专利审查确权时限。 |
积极开展快速维权等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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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推进执法工作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铁拳”“双打”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促进执法能力提升。 |
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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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十七、市场监管 |
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各部门制订并公示双随机抽查的计划,对开展的检查工作限期公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扩大公示系统知晓度。采取培训班、上网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定期对本部门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率巩固在95%以上。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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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提升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功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
发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成长链条。落实省《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若干措施》,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 |
深入开展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产学研合作,通过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全面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
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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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提升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功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
办好“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优化市级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落实创业服务机构奖补优惠政策。 |
落实省、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落实创业服务机构奖补优惠政策。配合办好“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 |
县科技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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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推进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建设,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
推进市产学研项目申报。 |
县科技局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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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市场开放度,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执行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配合制定并落实好我省外商投资指引,便利外国投资者来宁投资。 |
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1年版)》公布后,执行新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 |
县工信局、 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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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优化升级人才政策体系,出台《省级高层次人才B、C类自主认定的具体办法》等政策,建立企业人才自主评价认定机制,鼓励企业引才聚才。 |
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县委人才办 |
县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国资办)、县科协、团县委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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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落实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拓展青年人才交流合作,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来宁创新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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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深化校地合作交流,借助高校智力、人才、科研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推动我市企业、医疗机构、机关单位等与高校的合作。 |
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县委人才办 |
县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国资办)、县科协、团县委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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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保护生态环境 |
开展专项空气质量提升帮扶行动。 |
提升空气质量排名。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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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 |
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等五项制度。 |
1.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分时段预约服务;按照市卫健委下发的临床路径病种,制定院内病种,推进临床管理;认真推行同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禁不合理重检查;在门诊大厅设立导诊台、咨询台,推行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改善就医体验。 |
县卫健局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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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推广远程医疗服务,促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带动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提升。 |
1.推广远程医疗服务,促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带动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提升。 |
县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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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的为2021年度目标任务外新增自加压力任务项,即加分任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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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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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任务周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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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2021年百日攻坚计划 |
进度(150字内) |
堵点、难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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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主要措施 |
9月-11月攻坚计划 |
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需要县政府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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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开办 企业 |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全市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
1.全部完成涉及县级市场监管领域的证照分离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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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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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办理 建筑许可 |
减免办理费用 |
▲减免简易低风险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费 |
《宁德市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实现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免收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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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改办)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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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办理 建筑许可 |
压减时间,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审批时间减至50个工作日内 |
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
全面落实《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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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水利局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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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并联审批;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前,实行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在前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意见后,即予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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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获得 电力 |
优化流程,将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3个,全面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 |
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破路行政审批分别压缩至3个、5个工作日内。 |
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水、电、气、通讯等市政工程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工作的通知》,实现低、高压破路审批压缩至3个、5个工作日内,低压200米内破路实现备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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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 管理局 |
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国网寿宁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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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探索告知承诺制、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破路审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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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高供电可靠性 |
开展不满足N-1线路梳理,推进薄弱地区的网架项目储备,开展过重载设备的测温测荷工作,实施设备精益化运维管理。强化抢修工单分析研判,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 |
完成14条不满足N-1线路储备,完成3台过重载台区改造,完成2台低电压台区改造,完成6台过重载台区项目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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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寿宁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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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控计划停电,全面开展业扩不停电作业,扩大中低压带电作业范围,提高业扩带电接火率至99%。 |
加强不停电作业能力,提高低电压带电作业率,学习旁路带电等新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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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寿宁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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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获得用水用气 |
降低用水成本,清理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 |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
1.建立工作机制,对供水企业不定期开展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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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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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水报装时间减至7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减至7个工作日 |
▲压缩用水包装时间,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户,供水企业接收到包装信息后分别在1个、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分别在1个、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通水。 |
1.实现对无外线、有外线工程用户,供水企业接收到报装信息后分别在1个、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分别在1个、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通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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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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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压缩用气报装时间,燃气企业在接收到报装信息后分别在2个、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审核,分别在3个、4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通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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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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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五、登记 财产 |
优化企事业类不动产交易、登记、税务“一窗受理”业务流程 |
市本级登记中心将存量房合同网签后置,缩短办结时限。 |
1.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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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 资源局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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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压减时间,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减至3个工作日,企业间厂房、仓库类的转移登记压缩为即办件 |
▲完善自检规则,精简审查材料,开通企业间厂房、仓库类的转移登记绿色通道。 |
1.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减至3个工作日,企业间一般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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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 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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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六、纳税 |
加大服务力度以促进辖区内涉税中介行业规范发展 |
加大涉税中介培训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服务涉税中介的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助推行业发展。 |
1.举办涉税中介行业座谈会或培训至少1期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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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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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六、跨境 贸易 |
优化进出口通关流程 |
对关区进口的大宗散货全面推行“船边直提,担保放行”,实现进口货物抵港即放,持续压缩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 |
对关区进口的大宗散货全面推行“船边直提,担保放行”,实现进口货物抵港即放,持续压缩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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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 |
未涉及 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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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优化基础设施 |
加快推进宁德保税物流中心(B型)报批建设。 |
开展办公楼区域桩基、周边道路区域排水板、堆载预压及库区桩基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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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七、办理 破产 |
优化流程,提升执行移送破产效率,简化破产程序 |
完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 |
进一步完善“执转破”机制,在“执转破”基础上推广“立破”直通。立案审理中院指定破产案件3件,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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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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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探索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券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等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
建立简易破产案件审理合议庭,推行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券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等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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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八、办理 破产 |
压减时间,简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内 |
建立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效能,加快破产案件办理。 |
大力培训破产管理人,提高履职职能。充分利用破产案件智能系统,制订破产案件每案结案计划。简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18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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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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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府院联动”,化解破产处置难题 |
加快建立市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税收政策适用、核销、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产处置、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等破产处置瓶颈问题。 |
加强与税务局联动,协力推动破产财产分配。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化解破产处置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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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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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获得 信贷 |
力争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达15% |
▲抓重点项目,促进信贷总量增长;抓农村生产要素融资创新,扩大农村信贷投放;抓结构优化,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
推动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达14.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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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融办 |
人行寿宁县支行、寿宁银保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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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执行 合同 |
完善司法鉴定工作,降低司法鉴定成本 |
配合省司法通完善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配合市法院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价,规范司法鉴定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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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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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护中小投资者 |
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服务能力 |
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行动,指导辖区行业协会、市场主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宣传证券期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政策。推动辖区调解组织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 |
进一步完善法官驻企业制度。建立诉非联动联络点,全方位调解投资者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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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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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
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多渠道就业 |
依托省人社厅开发共享用工系统,结合企业需求,通过省人社厅系统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就业渠道。 |
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大力推进企业培训,持续推进失业技能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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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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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
执行年度占道经营整治方案,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规范管理,实现从业人员规范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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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
县城市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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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政府采购 |
加强平台建设,实现在线信用评价和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 |
实现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执业及信用情况在线评价,促进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提升专业化能力。 |
实现与省市政府采购在线评价系统对接,做好运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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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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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开标、电子评审功能,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建设电子保函服务模块,推广使用保函缴交保证金。 |
实现与省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建成宁德电子保函服务模块,推广使用保函缴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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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政府采购 |
压减标书数量,降低投标成本 |
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减少简化纸质和证明材料。推行减免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排查纸质标书数量未简化问题。 |
推进代理机构全面执行宁财购〔2021〕14号,对存在纸质标书数量未简化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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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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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招标投标 |
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依法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范本固化,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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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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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范本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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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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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广电子保函应用,降低投标成本 |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推广电子保函应用。 |
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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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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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务服务 |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
提升“政企直通车”惠企政策统一发布平台服务效能,各涉企单位定期向平台推送涉企政策、相关政务信息,为企业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惠企政策服务。 |
1.及时涉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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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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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务服务 |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
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事难办”反应窗口,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方面遇到的复杂事、难办事、困难事,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督办等各类服务。同时,依托该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完善政策兑现难点、堵点业务帮办代办机制。探索“上门办”主动服务。 |
设立“事难办”反映窗口,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实现“上门办”主动服务。依托企业直通车和“事难办”反映窗口,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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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信局、发改委(营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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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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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
集成优化政务网络和政务网站。 |
待全省网络整合方案出台后,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成优化政务网络和政务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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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数字经济股) |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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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拓展“互联网+”应用。 |
不断扩展“互联网+”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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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务服务 |
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
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 |
推动100个以上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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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审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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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知识产权保护 |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集聚资源要素,增强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 |
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 |
配合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评审工作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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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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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加强“知创宁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向全市范围开展线上线下运营服务。 |
配合做好“知创宁德”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运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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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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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力 |
部署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管理效能的提升。 |
配合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专项行动开展,采取“线上培训+线下指导”的形式,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宣传覆盖面,助力我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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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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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知识产权保护 |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力 |
建立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专利预审业务,缩短专利审查确权时限。 |
积极开展快速维权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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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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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推进执法工作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铁拳”“双打”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促进执法能力提升。 |
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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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 监管局 |
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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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十七、市场监管 |
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各部门制订并公示双随机抽查的计划,对开展的检查工作限期公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扩大公示系统知晓度。采取培训班、上网课、以会代训等形式,定期对本部门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率巩固在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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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 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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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提升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功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
发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成长链条。落实省《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若干措施》,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 |
深入开展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产学研合作,通过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全面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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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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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提升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功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
办好“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优化市级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落实创业服务机构奖补优惠政策。 |
落实省、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落实创业服务机构奖补优惠政策。配合办好“双创活动周”、“创响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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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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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建设,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
推进县产学研项目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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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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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市场开放度,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执行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配合制定并落实好我省外商投资指引,便利外国投资者来宁投资。 |
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1年版)》公布后,执行新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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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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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优化升级人才政策体系,出台《省级高层次人才B、C类自主认定的具体办法》等政策,建立企业人才自主评价认定机制,鼓励企业引才聚才。 |
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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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人才办 |
县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局、财政局(国资办)、县科协、团县委等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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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落实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拓展青年人才交流合作,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来宁创新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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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深化校地合作交流,借助高校智力、人才、科研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推动我市企业、医疗机构、机关单位等与高校的合作。 |
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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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人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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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保护生态环境 |
开展专项空气质量提升帮扶行动。 |
提升空气质量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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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 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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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
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 |
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等五项制度。 |
1.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分时段预约服务;按照市卫健委下发的临床路径病种,制定院内病种,推进临床管理;认真推行同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严禁不合理重检查;在门诊大厅设立导诊台、咨询台,推行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改善就医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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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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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推广远程医疗服务,促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带动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提升。 |
1.推广远程医疗服务,促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带动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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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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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的为2021年度目标任务外新增自加压力任务项,即加分任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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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寿宁县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为破解我县中小企业用地紧缺、资金不足和项目引的进落不下等难题,进一步提高土地亩均效益,实现集约节约用地,加快推动“退城入园”步伐,根据《宁德市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实现年底前“寿宁恒兆创业园”基本建成投用、“犀溪际武汽摩装备小微园”动工建设的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寿宁恒兆创业园:9月完成“三通一平”前期工作;10月底至少有累计占地80亩以上的项目动工建设;12月厂房结构封顶、年底前基本具备投产条件,其它剩余厂房动工建设,明年可陆续建成投产。
2.犀溪际武汽摩装备小微园:11月底前完成土地报批,并明确开发方式,12月底前动工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布局,明确产业定位。重点围绕市政府“4+3”产业体系,立足我县南阳园区和际武工业集中区产业基础、资源优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产业规划布局,明确将汽摩配件、先进制造业等作为小微园招商的产业目标。在招商过程中,除对社会贡献特别大、关系到国济民生的项目外,其它项目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20万元/亩、投产后亩税不得低于15万元/亩,且属于环保低耗型的标准入驻。
(二)集约节约用地,提高用地效益。小微园建设用地容积率应达到2.0以上,标准厂房以实际入驻项目的需要建设,鼓励建多层建高层,单座厂房高度不得少于10米(相当于3层建筑);以科研、实验、办公、仓储为主的单体建筑不得少于4层。同时要充分利用园区现有的基础设施,为小微园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减少小微园非生产性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的聚约效益。
(三)部门齐心协力,推动项目建设。一是由南阳镇政府在9月底前将建设范围内已办理土地证的2.84亩土地征收到位,交付使用。二是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先行介入,对已完成图纸设计审核,正在加紧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证件,且明确落户的中瑞金属、创联新材料、锦鑫工艺品、威跃锻造等项目,允许项目边施工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三是由县法院酌情考虑同意创业园中55.13亩土地(原大阳电机所有)将标的产权一次性过户到企业户头,推进创业园早日动工建设。四是由犀溪镇际武工业集中区指挥部组织专班立即开展汽摩装备小微园林地、土地报批工作,争取在12月前全部报批到位,以便动工建设。
(四)灵活投资机制,完善运营管理。一是恒兆创业园按照即建即用、租售并举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灵活施工建设”的方式进行建设,即由福建恒兆实业有限公司对创业园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已引进入驻的6个项目按规划设计各自独立施工建设单体厂房、其余采取开发建设标准厂房的模式建设。二是犀溪际武汽摩装备小微园拟采取引进第三方独资建设经营标准厂房的“工业地产”模式建设。建成后的标准厂房允许出售出租、分割出让,鼓励开发商建立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机构独自经营管理小微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重点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并在县工信局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小微园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把服务小微园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安排精干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全力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深刻认识小微园园建设重大意义,根据自身职能定位,落实工作责任,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列出时间表、画出作战图,倒排工期,对标落实;定期召开小微园建设推进例会,分析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找到问题根源、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
(三)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全员服务意识,着力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高效的办事环境、宽松的政策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按照“窗口靠前、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主动上门、就地解决”的要求,打造“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努力提高服务质效。
五、结果运用
攻坚行动结束后,将对各责任单位攻坚情况进行专项考评,按照工作完成情况评出好、中、差三个等次,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3-1.寿宁县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寿宁县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任务清单
附件3-1
寿宁县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傅 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淼歆 县工信局局长
王松惠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缪锦章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春晖 县效能办负责人
叶海雄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高平 县工信局副局长
卢霹霆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煜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少敏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叶剑生 县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党组成员缪锦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附件3-2
寿宁县小微园建设百日攻坚任务清单
序号 |
小微园名称 |
攻坚目标 |
任务分解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 |
寿宁恒兆创业园 |
9月完成“3通一平”前期工作;10月底至少有累计占地80亩以上的项目动工建设;12月厂房结构封顶、年底前基本具备投产条件,其它剩余厂房动工建设,明年可陆续建成投产。 |
遗留土地征收:对未征收到位的2.84亩土地开展征收工作。 |
南阳镇政府 |
谢岩强 |
9月30日 |
对入驻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 |
自然资源局 |
王煜斌 |
限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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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施工许可证。 |
住建局 |
叶剑生 |
限时办结 |
|||
已完成司法拍买的55.13亩土地产权过户办理。 |
县法院 |
王晓东 |
9月30日 |
|||
督促服务企业动工建设标准厂房,并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
县工信局 园区管委会 |
何淼歆 缪锦章 |
12月30日 |
|||
2 |
犀溪际武汽摩装备小微园 |
11月底前完成土地报批,并明确开发方式,12月底前动工建设。 |
规划范围内的林地、土地组卷报批,并完成报批工作。 |
犀溪镇际武工业集中区指挥部 |
林 峰 |
12月30日 |
土地安征迁工作 |
犀溪镇政府 |
缪斌斌 |
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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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明确小微园开发商 |
县工信局 园区管委会 |
何淼歆 缪锦章 |
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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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园动工建设 |
园区管委会 |
缪锦章 |
12月30日 |
附件4
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指示精神,强化各乡(镇)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查处整改违法用地问题,并于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治范围
(一)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行为,重点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2019年以来至2021年8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涉及耕地的违法用地问题。
(三)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和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
二、攻坚目标
(一)全县纳入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5宗问题,在10月30日前处置“清零”。
(二)2020年7月前历年存量“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涉及耕地违法用地问题84宗,目前已处置到位0宗(整改率0%),10月30日前应处置到位70%,12月10日前必须全部处置到位。
(三)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涉及耕地违法用地问题328宗,目前已处置到位25宗(整改率7.62%)。9月30日前应处置到位40%,10月30日前处置到位60%,11月30日前处置到位95%,12月10日前必须全部处置到位。
(四)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1宗问题(整改率80%),为南阳镇下房村2014年土地整理项目问题,2021年底前整改率达到 95%,2022年2月2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五)2019年至2021年8月部卫片涉及的伪变化图斑需逐宗核实是否改变用途,存在违法行为的图斑于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网格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期间,要建立健全“早巡查、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县、乡、村三级网格机制,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责任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
(二)开展查处整改。要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及早处置新增违法占地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要将问题清单按照“一乡镇一清单”下发给各乡镇。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发现新增违法占地行为,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并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所规定的快速查处程序,3天内组织实施拆除,15天内全部拆除复耕到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三)严格结果审查。已查处整改到位的,乡镇上报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销号,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逐宗销号,并对查处整改结果真实性负责。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各乡镇整改情况,按照不低于30%比例随机抽查、复核查处整改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2021年9月至12月)。各乡镇应制定本辖区专项清理整治攻坚方案,逐宗确定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于9月30日前将攻坚方案盖章报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2171280),并从9月份开始,每月13日、28日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治销号清单书面报送县自然资源局。
(二)督促检查(2021年10月至12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检查和政策业务指导,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由县效能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组成5个专项考核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督查,对各地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总结报告(2021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应于12月10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再由县政府将全县整治情况报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四)建立激励机制。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表扬,并在用地报批、补充耕地任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和指标支持,并按完成情况分别给予整改率前三名的乡镇补充耕地指标50亩、30亩、20亩的奖励。
(五)强化问责机制。各村集体年度内累计超过2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发现、或超过1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处置到位的,对村(社区)主任停发村级绩效、村支部书记降职、并约谈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各乡镇年度内累计超过4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发现、或超过2宗新增违建或违法占地未及时处置到位的,效能问责乡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乡党委主要领导,若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生态林地等情形的从重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每月召开调度会,亲自部署、协调推动;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组织,开展定期调度、督促检查,每半月至少召开1次分析推进会。
(二)严格销号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销号:采取拆除措施进行查处整改的,提供拆除及恢复种植条件后的现场照片;采取没收措施进行查处整改的,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函、接收函及停产停业或生产生活设施腾空照片;符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条件,经依法查处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提交相关批文。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政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清理排查不彻底的,将予以约谈、通报;发现整治不力、不负责、不作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等行为的,视情给予公开通报、约谈,直至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四)强化分类处置。各地在具体清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不能简单化、搞“一刀切”,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具体分类为:
1.涉及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特别是顶风违建乱占耕地房,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土地管理法》七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公共建筑及产业类建筑,处罚后给予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依法进行查处,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涉及占林地图斑,构成违法事实的,由县林业局依法进行处罚,属于项目建设需要,依法给予办理林地审批手续;非项目建设需要,依法进行查处,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涉及建墓图斑,构成违法事实的,由县民政局依法进行查处;涉及建寺庙、宗祠图斑,构成违法事实的,由县民宗局依法进行查处。
4.涉及城镇规划区内个人建房,属于“两违”对象的,由县治违办按“两违”有关规定执行;属该拆除的应组织力量依法依规给予拆除;属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依法依规处罚后给予办理个人住宅相关手续。
5.涉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省、市重点工程等违法占地,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的,责成业主恢复原状;属于项目建设需要,经依法处罚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属于非项目建设需要,经依法处罚后,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采取措施,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标语横幅、宣传展版、宣传车、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相关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宣传,强化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和违建现场拆除实况曝光,拆除一起、震慑一片,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保护耕地、依法用地意识。
附件:4-1.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
4-2.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任务清单汇总表
4-3.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任务整改进度月
报表
附件4-1
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永森 县政府代县长
常务副组长:梅春强 县政府副县长
何晨旭 县政府副县长
叶宝元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胡文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庆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叶成群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王春晖 县效能办负责人
孙俊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范世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国雄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双贵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 斌 县林业局副局长
范志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叶剑星 县民宗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孙俊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附件4-2
寿宁县违法占地专项清理整治攻坚任务清单汇总表 |
||||
乡镇 |
2020年 7 月 3 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宗数 |
截止2020年7 月前历年存量“天地网”动态执法问题宗数 |
2020年7月至2021年 8 月“天地网”动态执法问题宗数 |
2019 年耕地保护督察 2020 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宗数 |
鳌阳镇 |
|
4 |
16 |
|
南阳镇 |
|
17 |
38 |
1 |
清源镇 |
2 |
13 |
32 |
|
大安乡 |
|
8 |
19 |
|
芹洋乡 |
2 |
4 |
22 |
|
平溪镇 |
|
6 |
50 |
|
犀溪镇 |
1 |
8 |
38 |
|
斜滩镇 |
|
3 |
17 |
|
武曲镇 |
|
1 |
11 |
|
凤阳镇 |
|
6 |
45 |
|
坑底乡 |
|
2 |
9 |
|
托溪乡 |
|
5 |
11 |
|
下党乡 |
|
1 |
11 |
|
竹管垅乡 |
|
6 |
9 |
|
总计 |
5 |
84 |
328 |
1 |
附件4-3
序号 |
县 (市、区) |
2020年7 月 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宗数 |
已整 改宗 数 |
整 改 率 |
截止 2020 年 7月前历年存量“天地网”动态执法问题宗数 |
已整 改宗 数 |
整 改 率 |
2020年7月至 2021年8月“天地网”动态执法问题宗数 |
已整 改宗 数 |
整 改 率 |
2019 年耕地保护督察 2020 年土地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问题宗数 |
已整 改宗 数 |
整 改 率 |
1 |
寿宁县 |
9 |
4 |
44.4% |
84 |
0 |
0% |
328 |
25 |
7.62% |
5 |
4 |
8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