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D05100-0301-2022-00029
备注/文号:寿政文〔2022〕3号
发布机构:寿宁县人民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2-01-12 00:00
有效性:
有效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东部新城K-01-09地块(清渡110kV变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
寿政文〔2022〕3号
寿政文〔2022〕3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东部新城K-01-09地块(清渡110kV变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寿宁县东部新城K-01-09地块(清渡110kV变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整论证报告>的请示》(寿自然资〔2021〕427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年)及寿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2号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寿宁县东部新城K-01-09地块(清渡110kV变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整论证报告》,严格按照图则进行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
二、同意《寿宁县东部新城K-01-09地块(清渡110kV变电站)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调整论证报告》关于地块和建筑物退让红线距离、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控制指标。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2月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