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5100-0301-2022-00262 | 文号 | 寿政文〔2022〕37号 |
发布机构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2-04-11 |
标题 |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2022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5100-0301-2022-00262 | ||
文号 | 寿政文〔2022〕37号 | ||
发布机构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22-04-11 | ||
标题 |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2022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寿政文〔2022〕37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2022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加速推进重点产业项目,确保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情况的通报》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特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宁德市“一二三”发展战略和打造“五个城”的战略构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五新工程”,全方位推进“难忘下党·福满寿宁”建设发展的要求,科学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结构、布局,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供应的规范化,促进土地市场的稳健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用地保障。
二、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依据
(一)计划目的与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是为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为有效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调整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开展。
(二)计划编制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根据所辖各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各区域土地供应计划,在区域土地市场内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适当考虑区域外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做到区域统筹、城乡统筹、供求平衡。
2.供需平衡原则
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配置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形成土地供应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格局,防止土地供应大起大落,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计划阶段能够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同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不得对禁止项目供地,减少对限制项目供地;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闽政〔2008〕4号)要求,制定相应措施,提高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以及产出强度。
4.保重点、保基础和保民生工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省、市交通、水利和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优先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用地供应。
(三)计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情况的通报》;
4.《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寿政文〔2021〕47号);
5.《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6.《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闽发改规划〔2018〕177号);
7.《2021年寿宁县政府工作报告》;
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2006-202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0〕148号);
9.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本次编制的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所指的计划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指的计划范围为寿宁县辖区内全部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一)供应总量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67.77公顷。
(二)供应结构
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2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99公顷,住宅用地1.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1.7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94公顷。
表1-1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结构表
单位:公顷
用地类型 |
面积 |
比例 |
商服用地 |
0.22 |
0.33% |
工矿仓储用地 |
13.99 |
20.64% |
住宅用地 |
1.67 |
2.4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22 |
4.75% |
交通运输用地 |
41.73 |
61.58%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6.94 |
10.24% |
合计 |
67.77 |
100.00% |
(三)供应布局
2022年度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分布如下:
1.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鳌阳镇等。
2.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芹洋乡等。
3.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鳌阳镇、南阳镇等。
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鳌阳镇、犀溪镇、下党乡和托溪乡等。
5.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鳌阳镇、南阳镇、坑底乡和芹洋乡等。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清源镇等。
(四)供地方式的确定
寿宁县2022年度拟供应土地67.77公顷,其中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土地15.88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3.43%,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土地51.89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6.56%。其中出让用地大部分为工矿仓储用地,划拨用地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表1-2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
小计 |
出让 |
划拨 |
|
商服用地 |
0.22 |
0.22 |
/ |
工矿仓储用地 |
13.99 |
13.99 |
/ |
住宅用地 |
1.67 |
1.67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3.22 |
/ |
3.22 |
交通运输用地 |
41.73 |
/ |
41.73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6.94 |
/ |
6.94 |
合计 |
67.77 |
15.88 |
51.89 |
(一)严格控制总量
在优先确保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要产业与重要民生项目等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在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范围内,根据有保有压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尽量以储备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为主,减少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应量。
(二)优化空间布局
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各类空间规划等基础上,确保重要交通、水利、电力、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基础保障;优化各类用地布局,形成合理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和城市功能分区;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推进重要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总量框架下,根据各行业发展的态势、土地利用现状和地产市场的走向,统筹协调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增强土地供应结构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引导与促进作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的优化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方面,优先保证依法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保障项目、重要产业项目等建设的用地需求;根据《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制定严格的土地供应门槛,实施“有禁有限、有保有压”的土地供应政策,探索实施差别化的产业用地政策;另一方面,完善存量土地供应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积极盘活存量用地,鼓励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提高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和可持续利用。充分盘活存量,加大对城镇闲置地、低效用地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积极开展城乡增减挂钩,努力盘活农村闲置、废弃的存量建设用地。
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产业用地,应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开发(园)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园)区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定期开展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实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与用地指标相挂钩。
积极探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模式,发挥土地节约集约试点区的示范作用,引导节约集约用地。
(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深化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倡导政府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强化政府储备机构储备土地的职责,严格控制政府融资平台储备土地;严格控制划拨土地供应的范围和规模,积极推进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坚持土地“净地”出让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一)建立计划公示制度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批准后,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计划期限和范围,计划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政策导向等。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并重新公布。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
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项目,用地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相关手续应予充分支持。县政府对列入县级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顺利完成。
(三)加强计划执行动态监管
建立健全土地供应监督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制止不按计划供地的行为,定期公布计划执行情况。县自然资源、发改和住建等部门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1.寿宁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3.寿宁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4.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寿宁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2022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67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67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67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件3。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布局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在区域分布上,2022年度鳌阳镇(东部新城)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67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县自然资源、住建、 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依法供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保证供地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执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单位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fjsn.gov.cn/。
附件2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类别
行政区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寿宁县 |
67.77 |
0.22 |
13.99 |
1.67 |
0.00 |
0.00 |
1.67 |
0.00 |
3.22 |
41.73 |
6.94 |
0.00 |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2、具体供地项目详见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3
寿宁县2022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类别
行政区 |
合计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寿宁县 |
1.67 |
1.67 |
0.00 |
1.67 |
0.00 |
0.00 |
0.00 |
0.00 |
附件4
寿宁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宗地名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备注 |
1 |
宗地编号2021-G015 |
鳌阳镇 |
0.67 |
工矿仓储用地 |
出让 |
|
2 |
寿宁县东部新城J-06-01地块项目 |
鳌阳镇 |
1.67 |
住宅用地 |
出让 |
|
3 |
寿宁县文昌路休闲广场项目 |
鳌阳镇 |
0.7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
4 |
寿宁县翠微文化广场项目 |
鳌阳镇 |
1.1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
5 |
寿宁县翠微公园项目 |
鳌阳镇 |
0.7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
6 |
寿宁县文昌路及绿岸工程项目 |
鳌阳镇 |
2.76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
7 |
宗地编号2021-G011 |
南阳镇 |
4.3 |
工矿仓储用地 |
出让 |
|
8 |
宗地编号2021-G014 |
南阳镇 |
9.02 |
工矿仓储用地 |
出让 |
|
9 |
寿宁县南阳渔溪大道及支路市政道路工程(中兴路西段)项目 |
南阳镇 |
0.91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
10 |
寿宁县南阳镇永丰大道项目 |
南阳镇 |
4.17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
11 |
寿宁县清源镇后坑垅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
清源镇 |
6.94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划拨 |
|
12 |
寿宁县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犀溪镇 |
0.2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
13 |
寿宁县下党希望学校校园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
下党乡 |
0.1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
14 |
寿宁县坑底乡至联八线(后西溪村)公路工程 |
坑底乡 |
33.43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
15 |
宗地编号2022-P001 |
芹洋乡 |
0.22 |
商服用地 |
出让 |
|
16 |
宁德市公路局寿宁芹洋公路站及服务区建设工程项目 |
芹洋乡 |
0.46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
17 |
寿宁县托溪乡干部职工周转住房建设项目 |
托溪乡 |
0.19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
合计 |
|
|
67.77 |
|
|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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