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5100-0301-2022-00291 | 文号 | 寿政办〔2022〕24号 |
发布机构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2-04-22 |
标题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5100-0301-2022-00291 | ||
文号 | 寿政办〔2022〕24号 | ||
发布机构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 | ||
生成日期 | 2022-04-22 | ||
标题 |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承办单位:
县“两会”期间,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建议、提案积极建言献策。为做好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督办考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对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建议和县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提案,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强化关键节点的把关和指导,确保办理实效。
二、明确办理期限。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的交办日期为2022年4月22日。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期限为3个月,各承办单位应于7月22日前答复代表。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确需延长办理期限的代表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书面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同意,并向代表书面说明情况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最迟应于10月22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期限为5个月,各承办单位应于9月22日前答复提案者,不能如期答复的,应向县政协提案委说明情况,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三、加强配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是由“两会”议案组和提案组确定的,一般不予变更。如认为确需变更承办单位的,需在5月7日前向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提出并书面说明理由。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应主动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并负责答复代表或提案者;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并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书面交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必须协商一致后再答复代表或提案者。
四、密切沟通联系。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或提案者、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协提案委的沟通联系,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意见,努力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代表或提案者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主动与代表或提案者交换意见,认真组织重新办理,并将重新办理情况在1个月内答复代表或提案者。
五、严格规范答复。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行文答复(见附件),其中乡镇必须以政府名义行文答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建议答复函寄送每一位签名代表,对第一位签名的代表应附寄《寿宁县人大建议办理评议表》;提案答复函统一按提案右上角的顺序号复文,寄送委员(第一提案者)并附寄《寿宁县政协提案办理评议表》。同时,分别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答复函的右上角应标注相应的办理类别,即:“A,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C,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D,留作办理部门参考”。
六、加大公开力度。各承办单位答复函均应注明公开属性,要按照2019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按有关规定不宜向社会公开外,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应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它事项
办理过程中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联系电话:0593-5526928)、县政协提案委(联系电话:0593-5507553)、县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0593-5522143)。
附件:1.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2.县人大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格式
3.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格式
4.县政协委员提案协办意见函格式
5.寿宁县人大建议办理评议表
6.寿宁县政协提案办理评议表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承办单位名称
――――――――――――――――――――――――――
XX〔2022〕XX号
答复类别:A(或B、C、D)类
XX单位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xx号建议的复函
xxx等代表(在答复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时,主送对象原则上应列明所有代表):
《关于…………建议》(第XX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会办的建议,主办单位答复函开头:《关于……建议》(第XX号)由我单位会同XX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份),县政府督查室(2份)。
附件2
县人大代表建议协办意见函格式
承办单位名称
――――――――――――――――――――――――――
XX〔2022〕XX号
答复类别:A(或B、C、D)类
XX单位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xx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xxx(主办单位):
《关于…………建议》(第XX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份),县政府督查室(2份)。
附件3
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格式
承办单位名称
―――――――――――――――――――――――――――
XX〔2022〕XX号
办理结果:A(或B、C、D)类
XX(单位)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xx号提案的复函
XX单位或XX委员(并案提案多个提案者同时写上):
《关于……》(第xx号)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会办的提案,主办单位答复函开头:《关于……建议》(第XX号)由我单位会同XX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县政府督查室(2份)。
附件4
县政协委员提案协办意见函格式
承办单位名称
――――――――――――――――――――――――――
XX〔2022〕XX号
答复类别:A(或B、C、D)类
XX单位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xx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xxx(主办单位):
《关于…………建议》(第XX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2份),县政府督查室(2份)。
注:
A类,指代表或提案者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建议已采纳;B类,指代表或提案者所提问题拟解决或建议拟采纳;C类,指代表或提案者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D类,指代表或提案者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答复代表或提案者时,答复类别只能选择一种。
附件5
寿宁县人大建议办理评议表
代表(单位):
您提出的建议已办理,现将答复件寄去并附上此表一式两份,请你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并于15日内分别寄送相关承办单位和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以便互相了解情况,加强联系。谢谢!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传真:
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联系电话:0593-5526928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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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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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独办() 主办() 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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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单 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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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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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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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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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者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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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前听取意见方式 |
走访 |
|
电话 |
|
座谈会 |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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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文件形成前征求意见情况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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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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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办理结果 |
同意 |
|
理解 |
|
保留 |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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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议办理情况的 总体评价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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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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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建设(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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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者签名 |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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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寿宁县政协提案办理评议表
委员(单位):
您提出的提案已办理,现将答复件寄去并附上此表一式两份,请你对办理结果提出意见,并于15日内分别寄送相关承办单位和县政协提案委,以便互相了解情况,加强联系。谢谢!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传真:
县政协提案委联系电话(传真):0593-5507553
承办单位填写 |
提案号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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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独办() 主办() 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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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单 位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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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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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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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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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前听取意见方式 |
走访 |
|
电话 |
|
座谈会 |
|
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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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文件形成前征求意见情况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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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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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办理结果 |
同意 |
|
理解 |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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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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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案办理情况的 总体评价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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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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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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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设(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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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签名 |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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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县政协提案委。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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