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1年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和县级高校
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推动返乡入乡创业,根据省、市、县三级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和市委有关走闽东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决定精神,今年我县将继续推荐申报和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寿宁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寿宁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寿宁县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级资助项目,已获得往年宁德市创业市级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市级资助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十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1年1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寿宁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工商户。同时,高校毕业生本人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已获得往年县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县级资助项目;首次申报省市资助项目符合县级申报条件的应同时申报县级资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省、市资助项目评审的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寿宁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补助项目申报表》1份,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港澳台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4.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股东(自然人)出资情况表1份。
6.《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须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1份。
7.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三、申报工作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期限和流程(2月22日—4月9日)。
项目申报分为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个环节,已获得往年省级资助但未获得市级资助的申报人直接到现场申报。
1.网上申报(2月22日8:00—4月9日17:30)。“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登录“个人用户”,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2.现场申报(4月1日—4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已获得往年省级资助,未获得市级资助的项目申报人需提交《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4)到县人社局申报。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资助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全部为现场申报,申报人于4月30日前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到县人社局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后续工作说明。
申报资格审核阶段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项目评审阶段的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评审结果阶段的公示和资金拨付,这些环节按序时进度进行,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结果应用。
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额度3-1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县级资助额度1-8万元。参加2021年省、市、县级资助项目评审并获得不同资助资格的,资助资金采取就高原则发放,发放原则是省加市级补助总额加县财政奖励1万元或县级资助加县财政奖励1万元,没有获得省市资助资格的单发县级资助金额。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扶持大中专院校暨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
2.做好项目申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下,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评审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鼓励动员创业的毕业生和返乡人员积极参与,切实做好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人社局将对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
3.营造良好氛围。发现和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先进事迹,有效扩大创业资助项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叶培杰
联系电话:5522319 0591-87540939(平台技术支持)
E-mail:625000828@qq.com
联系地址: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原县政府大院内)
附件:1.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2.寿宁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县级补助项目申报表
3.申报目录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德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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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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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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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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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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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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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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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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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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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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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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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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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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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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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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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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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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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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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创业团队所占注册资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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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是否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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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获得过
何种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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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接受过何种创业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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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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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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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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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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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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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创业项目基本情况、目前进展程度,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基本情况,市场前景、资金情况等,请用A4纸打印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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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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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均据实填写,如有不实,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人签名: 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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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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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申报人身份、营业执照符合条件,同意上报评审。
经办人: 审核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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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2.申报人签名处须由申报人手写签字;4.本表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