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福建**汽车空调有限配件公司4名氩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处罚事由:2022年3月10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福建**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4名氩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
决定文书号:(寿)应管罚决〔2022〕工贸 2号
作出处罚的机构:寿宁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