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脱贫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21〕23号)文件,省厅下达我县债券贴息资金1760.7万元,我县2022年1月-6月上缴宁德市财政局一般债券利息3726.94万元,其中从债券贴息资金中支出1760.7万元,省厅下达的债券贴息资金已全部支出。
特此公告。
寿宁县财政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