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和寿宁县级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2-07-25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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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德市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市科〔2022〕35号)及《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寿宁县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寿委办发〔2020〕20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开展县级科技特派员总站、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以及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同为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参照市级考核标准执行,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8月26日

  二、考核对象

  (一)县、乡(镇)两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二)现任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

  三、考核分工

  (一)各乡镇、各工作站职责:

  1、配合开展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组织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系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班子成员、行政村班子成员、服务对象等人员不少于15人,配合评估小组对所在各乡镇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分别就一年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8),科技特派员考核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汇总表加盖公章),评议结果作为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评议的参考依据。

  3、各工作站负责收集、汇总工作站和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报送的材料。工作站对照工作职责任务与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将《工作站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于8月26日前汇总到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寿宁县发改局)。

  (二)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办公室职责:

  收集、汇总各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报送的材料,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各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填报《2022年度宁德市科技特派员考核表》等表格,汇总上报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考核程序

  (一)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总结。对照工作职责任务与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

  (二)考核评议。各科技特派员评估小组和派驻乡镇,根据科技特派员在服务地的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情况,对科技特派员提出考核评议,并在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考核表上打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

  (三)复核评定。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科技特派员评估小组考核意见,并结合平时了解的工作情况抽查核实后,作出综合考核评定。

  (四)结果公布。县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结果在寿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印发公布。

  五、考核等次

  科技特派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作站考核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

  (一)对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将发放年度工作保障经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将发放80%的年度工作保障经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将不发放工作保障经费,并撤销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资格。

  (二)科技特派员遇特殊情况任期内不能继续履行工作任务的,不参加考核,将不发放工作保障经费。

  (三)优秀等次科技特派员和发挥作用好的工作站,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数的20%,由各评估小组考核上报到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推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工作态度恶劣,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者;2.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经济损失严重或影响较坏者;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刑事案件者;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材料收集时间段:2021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21日。

  (二)考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考核工作。

  (三)各工作站、科技特派员需要上交的材料(8月15日前):

  1、年度工作计划(附件4)。

  2、年度工作总结、工作绩效表(附件5、附件7)。

  3、《工作日记》。

  4、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附件6,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5、举办培训的方案(简报)、签到表、照片和培训材料等。

  6、主持或参与的被立项的项目佐证材料(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可不需提供佐证材料)。

  7、建设示范基地的现场照片及文字材料说明(科技部门认定的示范基地可不需提供佐证材料)。

  8、开展科技合作活动方案(简报)、签到表、照片等。或科技合作活动签订的合作协议。

  9、新闻媒体报道链接;省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佐证;专利受理或授权证书;省级以上科技奖获奖证书或文件;入选人才计划或个人荣誉证书或文件。

  五、联系方式

  寿宁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吴陈春

  联系电话:5522026    传真:5522026

  地  址:寿宁县胜利街128号教育局5层

  附件:

  1.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内容与分值

  2.2022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3.2022年度县级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4.寿宁县市级/县级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计划表

  5.2022年度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6.新品种新技术应用证明

  7.2022年度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表

  8.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9.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寿宁县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寿宁县发改局(科技局)(代章)

  2022年7月25日

  抄送:寿宁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寿宁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1:

  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内容与分值

序号 

考核 

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及说明 

需提供材料 

1

服务时间

15

市级科技特派员根据服务乡镇产业需求,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县级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

1.年度工作计划。

2.年度工作总结。

3.工作日志。

4.举办培训的简报、签到表、照片和培训材料等。

5.与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相关的示范基地照片及有关说明。

6.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合作协议。

7.申报项目立项文件、科技合作协议及服务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项需提供相关入选文件或发表论文证明等佐证材料

2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15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需提供具体名称)。

3

技术培训、指导

15

发挥科技特派员优势,开展技术及业务培训、咨询等科技服务。

4

项目实施

15

帮助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等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获立项情况。

5

平台建设

15

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如:参与创建星创天地、示范基地等)或创办领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利益共同体等机构情况。

6

科技合作

15

积极开展科技合作等活动,联系专家与当地农业企业、农户等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合作情况。

7

群众评价

10

由服务对象对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满意度进行打分。

8

加分事项

10

①省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②申请专利;③获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及提供信息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④取得的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科技奖;⑤入选县级以上人才计划;⑥加分事项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附件2:

  2022年度宁德市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选派人员:                                  派驻乡(镇):

考核指标 

 

评分 

1.服务时间

市级满分15分:5个月以上(15分);3-4个月(10分);1-2个月(5分)。

 

2.引进新技术、新品种

市级满分15分: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3个以上(15分)、2个(10分)、1个(5分);未开展不得分。

 

3.技术培训、咨询指导

市级满分15分:开展培训活动3次以上(15分);2次(10分);1次(5分);未开展不得分。

 

4.实施项目

市级满分15分:主持或参与项目获得立项3项以上(15分); 2项(10分);1项(5分);无立项项目不得分。

 

5.平台建设

市级满分15分:建立示范基地3个以上或星创天地1家(15分);建立基地2个(10分);建立基地1个(5分);未开展不得分。

 

6.科技合作

市级满分15分:开展科技合作活动3场次以上或签订合作协议3份以上(15分);活动2场次或签订合作协议2份(10分);活动1场次或签订合作协议1份(5分);未开展不得分。

 

7.群众评价

满分10分:评价优秀,非常满意(10分);评价良好,较满意(7分);评价一般,基本满意(4分);评价较差,不满意不得分。

 

8.加分事项

满分10分:①获媒体报道,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②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③申请专利1项,得分1分;④取得的科研成果获科技奖,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分5分;⑤入选人才计划(含个人荣誉等)国家级得10分、省级8分、市级得6分、县级得4分。(加分事项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考核结果

得分:                              建议等次:

  注:1、此表由各考评组填写;

  2、得分高于85分评定等次“优秀”,70-85分“合格”,60-70分“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不合格”;

  3、考核指标内容对参与人员均可作为个人得分计入考核分值。

  附件3:

  2022年度寿宁县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选派人员:                                  派驻乡(镇):

考核指标 

 

评分 

1.服务时间

县级满分15分:2个月以上(15分);1.5个月(10分);1个月(5分)。

 

2.引进新技术、新品种

县级满分15分: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1个以上(15分);未开展不得分。

 

3.技术培训、咨询指导

县级满分15分:开展培训活动2次以上(15分);1次(10分);未开展不得分

 

4.实施项目

县级满分15分:主持或参与项目获得立项2项以上(15分); 1项(10分);无立项项目不得分。

 

5.平台建设

县级满分15分:建立示范基地2个以上或星创天地1家(15分);建立基地1个(10分);未开展不得分。

 

6.科技合作

县级满分15分:开展科技合作活动2场次以上或签订合作协议1份以上(15分);活动1场次或签订合作协议1份(10分);未开展不得分。

 

7.群众评价

满分10分:评价优秀,非常满意(10分);评价良好,较满意(7分);评价一般,基本满意(4分);评价较差,不满意不得分。

 

8.加分事项

满分10分:①获媒体报道,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②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③申请专利1项,得分1分;④取得的科研成果获科技奖,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分5分;⑤入选人才计划(含个人荣誉等)国家级得10分、省级8分、市级得6分、县级得4分。(加分事项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考核结果

得分:                              建议等次:

  注:1、此表由考评组填写;

  2、得分高于85分评定等次“优秀”,70-85分“合格”,60-70分“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不合格”;

  3、考核指标内容对参与人员均可作为个人得分计入考核分值。

  附件4:

寿宁县市级/级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计划表 

年度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派出单位

 

服务乡镇

 

 

签字

  附件:5

  2022年度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 

 

派驻乡镇 

 

联系电话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要求简洁明了,字数不超过2500字:

一、本人情况简介。

二、派驻乡镇情况简介。

三、服务情况。主要从服务方式及天数,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情况,申报和实施项目情况,开展培训情况,帮扶农户(含贫困户)情况,帮扶企业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突出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如有能够证明服务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同提供。 

  注:此表由科技特派员填写,一式三份,年度考核时提供市、县、乡三级留存。

  附件:6

  新品种新技术应用证明

技术名称

(新品种或新技术名称)

应用单位

 

地址

 

应用时间

20  年

应用情况

例:202X年科技特派员XXX在我单位开展科技服务,引进XX(新品种或新技术),取得XX成效等。

应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2022年度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表

  派驻乡镇单位:                                       日期:年月日

姓名 

服务总天数(天) 

推广新技术(个) 

引进新品种(项) 

建立示范基地(个) 

为服务地引进项目(个) 

培训场次 

培训 

人数 

(人) 

发放资料(份) 

服务行政村数量 (个) 

带动 

农户 (户) 

帮扶企业、合作社等(个) 

帮助服务对象增收(万元) 

创办领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机构(个) 

                           

  注:请标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具体名称

  附件:8

  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乡(镇)

姓名 

测评内容 

测评等次 

综合评价等次 

满意 

比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服务时间 

         

工作成效 

       

工作作风 

       
 

服务时间 

         

工作成效 

       

工作作风 

       
 

服务时间 

         

工作成效 

       

工作作风 

       

  注:1.每项评估内容只能选择 1项评估等次,多选无效。

  2.综合评价等次栏由参加评议人员填写相应等次。

  附件:9

  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乡(镇)

评估等次 

姓名 

满意 

比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注:此表由评估组统计汇总。